改裝汽機車噪音罰則太輕 桃園市府函中央籲修法重罰全民公害

(觀傳媒桃園新聞)【記者曾平/桃園報導】桃園市議會今(17)日繼續進行市政總質詢,議員聚焦反映改裝汽機車噪音,已成全民公害,民眾抱怨多年無法解決,希望針對陳情熱點增加稽查頻率及科技執法設備。市長張善政答詢指出,市府會將熱點路段納入稽查勤務,並已規劃增設科技執法設備,同時建議中央修法,加強源頭管理並提高違規罰則,以有效解決噪音車擾亂安寧問題;市府環保局也證實,已正式發文中央與桃園立法委員,建議修法加嚴噪音管制標準並加重罰則,並訂定噪音定期回檢機制。

桃園市政府為解決改裝車輛所造成的飆車及噪音問題,預計6月啟動跨局處「靜桃計畫」大執法專案,由環境保護局、警察局、經濟發展局組成聯合稽查取締小組,針對全市約50處噪音車陳情熱點路段及120家改裝車行加強列管稽查。藉由強化精進「環警聯合稽查攔檢」、「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檢舉移送通知到檢」、「改裝源頭查核輔導」等四大管制措施,提高稽查取締效果,維護市民生活品質與環境安寧。

張善政答詢指出,目前桃園共有12組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會以陳情熱點路段優先,機動調整布設點位,在各區不定期、不定時輪替執法位置。未來以1區配置3組設備為目標,預計今年採購30組設備,明年達成建置目標,全面執行,後續也會積極向環保署爭取設備補助,強化科技執法稽查量能,完善本市噪音科技執法稽查網絡。

環保局指出,已發文中央主管機關及桃園立法委員反映研修訂定機動車輛源頭管理法規及加重違規罰鍰。目前噪音管制法規定,機動車輛噪音超標只能處1,800至3,600元罰鍰,罰則太輕,實務上的嚇阻作用有限,建議環保署同時加嚴噪音管制標準、訂定噪音車定期回檢機制,以加強嚇阻違規行為。

同時,環保局也已發文交通部建議將排氣管列為不得變更項目,或變更應經查驗合格並辦理登記列管,以達到源頭管制成效。建議經濟部(標檢局)將改裝部品納入商品檢驗與管制,避免可製造、可販售卻因使用後產生污染而被環保開罰情事。期盼透過中央修法嚴管及地方嚴格執法取締,共同遏阻違規車輛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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